6月2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制定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2020年第1号)》)。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危险化学品共有四大类:
一是爆炸性化学品,如硝酸铵[(钝化)改性硝酸铵除外]、硝化纤维素(包括属于易燃固体的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
二是有毒化学品(包括有毒气体、挥发性有毒液体和固体剧毒化学品),如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氰化钾。
三是易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环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
四是易燃液体,如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乙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