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

核心提示:审议通过《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文《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技术方案,明确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的治理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国家标准。面对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国家“禁油令”政策进一步升温。


据了解,为了巩固前一轮VOCs治理工作成效,确保已有治理工程切实发挥减排效果,根据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印发的《十三五VOCs深化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上海决定于3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时间安排为:3月:重点检查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业;6月:重点检查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船舶行业、汽车制造(涂装)业。

 

22日江苏省出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规定,对石化、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综合整治,编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排放清单,筛选重点源,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严控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加强石化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涂装行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建设收集与治理设施。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有机化工、医药企业装备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回收装置与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综合去除效率。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2017年年底前,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重点加强银川市及周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完成综合整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福建省建筑工程中进一步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文件中,同样明确提到选用低()VOCs涂料,并清晰标明涂料中VOCs含量,严禁选用国家、省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建筑涂料产品。

 

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将于31日起施行禁止使用高VOCs涂料,条例要求,医院、学校、商场和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的油漆涂料等产品,鼓励使用环保的涂料等产品。

 

泰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规定:强制推行水漆替代,2018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漆。

 

山东临沂印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规划要求,新建机动车和机械喷涂项目,水性涂料使用比例不低于80%;淘汰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等生产装置。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通知提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知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推广VOCs含量低的涂料、溶剂等原辅材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污染排放。

 

《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出顾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辽宁省12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涉VOCs排放企业基本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和末端废气治理,重点工程减排VOCs10.5万吨以上。基本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湖北印发《湖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中规定:各行业加大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涂装工艺;推广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工艺,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

 

据统计,开始实施“油改水”政策以来,已有总计77个地区大力推广“油改水”政策超50%,由此可见,“油改水”已经不仅仅只是一个趋势,而是势在必行的未来发展方向,将对10000多家涂料、胶粘剂企业产生深远影响,禁油令将会作为一个长期政策持续的推动下去。

 

 

 

3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

 

会议强调,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对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补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短板、打赢蓝天保卫战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要认真做好三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工作。

 

此前生态环境部向有关单位发布关于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如下: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是环境保护部2014年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牵头组织标准的制订工作。该标准为*次发布。

 

    目前涉及VOCs排放控制的已经发布的国家标准13项(其中正在修订5项),正在制订的标准18项。而该标准为综合标准,其排气筒排放限值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一致;与行业标准比较,比《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严,比其他行业标准要宽松。本标准排气筒排放限值与德国的控制指标相同,都是质量浓度,控制限值相对德国标准要宽松。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包括: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涂装分会、上海涂装行业协会、中国家具协会、上海化工研究院、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陶氏(张家港)化学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

 

  该标准规定了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系统、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与装载、敞开液面逸散的控制要求,工艺过程控制要求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标准规定,新建企业自20177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911日起,其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标准规定了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系统、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与装载、敞开液面逸散的控制要求,工艺过程控制要求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标准适用于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生产或服务设施的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以及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准规定: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除苯乙烯外)、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锅炉和导热油炉执行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相适应标准。

 

 标准规定:新建企业自20177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91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该《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包括: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巴斯夫上海涂料有限公司、阿克苏诺贝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立邦投资有限公司、海虹老人(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庞贝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富思特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广东珠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双虎涂料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南京长江涂料有限公司、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乐化漆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建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生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等。

 

《标准》规定: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企业中合成树脂生产及改性的生产装置执行GB3157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乳液制造按本标准执行。

 

    《标准》规定,现有企业201911日起将执行现有标准,201911日后执行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177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重点区域的企业或生产设施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标准(编制说明)》称,主要的有机溶剂挥发来自于涂料、油墨生产车间,其排放量可能占总排放量70~90%。涂料和油墨生产排污环节与涂料厂的规模、研磨和分散设备类型以及投料方式有关。

 

《标准(编制说明)》称,对不同企业的工艺环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总结,结果发现,无组织排放情况非常严重。实际生产过程中,三滚进和移动缸式操作过程是无组织排放*为严重的环节。在调研中发现,一旦含有溶剂的盖子不加盖,则NMHC(或者TVOC)将十分严重,极端情况可以达到上万ppm。排气筒的测定结果除了少量的高值出现外,浓度都相对较低,这可能与没有完全收集有密切关系。

 

《标准(编制说明)》预计,过程控制技术改造的费用大约为100万元~300万元左右。以某年产7000吨溶剂型涂料企业的过程改造费用为80万元,而年产溶剂型涂料近5万吨的,过程技术改造费用估计为200~250万元。约50~100万元/万吨产量。

 

本标准实施后,企业的改造费用大约为100~300/万吨涂料。运行费用大约为50~100/年。以上海为例,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统计,2013年上海涂料行业实现了净利润26亿元,生产了约150万吨涂料,平均利润率约1600/万吨产品。

 

《标准(编制说明)》称,“从平均水平上看,企业的投入占一年利润的1/3~1/2左右,运行费用则只占利润的1/10左右。因此企业应该是可以承受的。”

 

《标准(编制说明)》称,当然,国有企业和国际著名企业的差距是有的,企业规模大小也有差异,可能导致成本核算的结果有偏差。针对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压力是比较大的。但中小规模的企业重在过程控制,规模小导致过程控制的投入也将减少,因此标准对大部分企业来说是可以承受的。

 

《标准(编制说明)》对标准实施后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了分析:(1)标准严格程度。从标准值来看,本标准实施后,苯严格了90%以上,二甲苯+甲苯严格了70%以上,NMHC严格了近60%。因此从这一点上看,VOCs减排效果将非常明显。

 

2)无组织排放的削减。本项目对无组织排放提出了严格的控制要求,从当前的过程控制来看,排气筒的检测浓度极低,说明无组织严重,捕集效率不高。根据实际观测,无组织排放约可以占50%以上,有的企业甚至是近100%(小企业)。因此从本标准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方案实施后,至少可以降低VOCs排放40%~50%

 

3)总的减排效益。结合本次调研,涂料产量中仍有相当一部分是溶剂型;油墨产量中的凹版油墨也有相当比例是溶剂型油墨,按照以上的分析,因此本标准实施后,有助于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生产企业VOCs减排,减排率预计达到40%以上。

 

《标准(编制说明)》称,针对涂料、油墨和胶黏剂工业排放VOCs的特点,今后应该制定技术规范,特别是针对过程控制方式和末端治理技术制定技术指南或规范,并将其纳入到设计规范中,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指导企业达标。

 

 由于涂料、油墨和胶黏剂工业对安全要求很高,因此其治理技术的拥有企业比较少,需要高度关注安全保障措施,因此建议实施技术联盟的方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扶持具有治理技术的企业队伍。

 

本标准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标准,特别是针对涂料、油墨和胶黏剂工业操作比较粗放的现状,提出了很详细的过程控制措施,因此必须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提高企业的日常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降低VOCs的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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